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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兰察布市节水控水行动方案2023: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政策引导,双手用力。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市场机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制定地方政策,分类指导。根据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因地制宜确定农牧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以用水量大的地区和重点用水单位为重点,加快推进节水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取水总量控制在6.2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控制在7700万立方米,地下水控制在5.04亿立方米,非常规水至少使用了4000万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67以上。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合理布局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规模,加快实施地下水红线控制。农业用水控制在4.33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控制在4.14亿立方米,地表水控制在190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控制在5300万立方米,其中地下水控制在1200万立方米,地表水控制在11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控制在300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控制在7700万立方米;生态水控制在5800万立方米,其中地下水控制在0.1亿立方米。地表水控制0.47亿立方米,非常规水0.1亿立方米。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杞县中心城区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监测重点用水户名录中高耗水行业节水企业建立率达到100%。济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乌兰察布医学院全部建成节水型大学。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用水总量强度控制,认真落实节水目标责任,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强度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节水指标刚性约束和管理计量监测制定各行业用水计划,加强节约用水。瞄准责任考核和问责,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1.强化用水总量指标约束。完善旗、县、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步分解到基层用水户。完善地下水监测制度,各地抽取地下水量不得超过水量控制指标。以水资源管控指标作为刚性约束,合理规划和布局工业企业,通过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管控,限制高耗水工业的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位不得低于国家或者自治区工业用水定额先进值。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监管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2、加强用水强度指标管控。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严格审批下发年度用水计划,对超定额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超定额单位采取节水措施,限期达标。加强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管理,逐步将用水效率控制在定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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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前,现有火电、钢铁、化工、建材等工业项目和机关、学校、宾馆等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量全部达到自治区定额指标新建项目均达到自治区定额先进值标准。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牧局]3、严格取水许可证审批。严格新取水许可证审批,严格规划建设项目节水,严格节水评价审核,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证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取水工程,必须严格执行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已取得取水许可证、因用水工艺、技术、设备落后而达不到现行节水标准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进行节水改造。整治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不予续发取水许可证。加强节水评价后续监督,跟踪落实节水措施和计划。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水利局) 四、全面实施计划水管理。加强规模以上单位用水总量指标管控,将区域用水计划分解到用水单位。实施计划用水监督检查,规范计划用水核定,对未按规定核定定额或下达用水计划的有关部门严格纠正,对超过计划用水的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监管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5、加强各行业用水计量监测。加快推广我市工业、农业、城市用水计量监控。

    积极推进工业取水(含脱水、排水)计量全覆盖。开发区、园区工业用水、矿产资源脱水排水等都要实行在线监控。全市范围内实行地下水在线抽取农牧业灌溉计量;严重缺水地区和地下水超采地区必须限期建成计量设施;对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名单内的重点监测用水单位实行限时在线监测。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牧局) 六、落实节水目标责任评估。建立严格的水资源约束制度,健全节水目标责任制,健全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各旗、县、市将节约用水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也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将深入节水治水具体工作纳入考核体系,节水考核结果与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挂钩。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牧局](二)加强用水控制重点行业推广节水措施,切实有效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严格用水控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采用先进工业节水技术装备,提高效率和水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七、促进农业用水减压。严格实行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农业灌溉面积,以区域农业用水总量为上限确定农业灌溉规模,引导农民科学灌溉,避免过度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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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开展农业节水、旱作、耐旱品种研究和示范推广,优化种植结构,指导种植耐旱节水作物,通过新技术推广促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节水水平。稳定粮食生产。在地下水位下降的地区,可采取轮作、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雨养农业等措施,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市水利局、农牧局) 八、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安装计量设施和“变电为水”的方式,实现了农业灌溉用水计量全覆盖。以农业节水为抓手,不断完善农业水价工程管理保障、水价形成、用水管理、精准补贴、节水奖励四个方面。机制。建立健全计量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机制,保证计量设施的健康运行;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加快落实农业灌溉水费征收和超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农业节水。加快分解农业用水控制指标,将用水指标逐步分解到乡镇、村庄和具体用水单位;建立实施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调动用水主体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全面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节约型转变,农业用水水平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023年启动农业灌溉水计量收费,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农牧局) 九、推进节水型企业和开发区建设公园。

    新建开发区、园区统筹供水、排水和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开发区、园区企业间和企业内部实现系列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建立“节水企业、节水标杆、节水领军者”三级节水示范领导体系,推动节水企业和节水园区建设。积极开展节能节水公益诊断服务,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开展火电行业节水对标合规行动,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水整治。到2025年,列入全市三级重点用水户监测名录的高耗水行业企业全部创建为节水型企业,建设一批节水型园区或工业园区。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 10.推广先进工业节水技术装备。按照国家鼓励和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设备的目录,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无水清洗、再生水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在工业企业的应用、废水回收利用、替代高耗水生产工艺。 。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征集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对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推广目录进行推广应用。面向的方法。建立健全节水设备及产品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广火电、钢铁、化工等行业水循环利用技术,逐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 (十一)推进城市节水改造。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蓄水、渗水、节水能力,推动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治理“跑、漏、滴、漏”。解决这一问题,要积极推进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定期对供水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对渗漏严重的供水管网和计量设施进行改造。到2025年,城市管网泄漏率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促进城乡居民生活节水。加快生活节水器具推广普及。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和使用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有效鼓励居民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关闭自来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开展节水型住宅小区建设活动。开展农村生活节水行动,弥补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短板,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监管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十三、加强节水管理在服务业。严格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积极推广沐浴、洗车、酒店等行业中水回用技术和设备,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按照节水型事业单位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节水型事业单位和节水型大学创建工作。

    到2025年,各级党政机关牵头建设节水型院校,济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乌兰察布医学院三所大学全部建成节水型大学。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教育局、水利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统筹重点区域管控,不断加强再生水、矿井水、雨水等。在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中,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切实提高区域利用效率。水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益。对地下水超采区、恰罕努尔流域等重点区域,制定实施针对性治理措施,切实提高治理效果。 14、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统筹推进污水资源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实行再生水配额管理,逐年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逐步明确年度再生水最低利用配额。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水量和水质符合要求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原则上将再生水用于工业冷却、服务业非接触用水、市政杂项等。用途。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改造和完善,加强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优先将再生水用于城市绿化,积极推广使用智能滴灌、喷灌、渗灌等措施扩大再生水利用。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十五)优化矿井水利用。鼓励矿区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处理矿井水,建设矿井排水深度处理工程,加大综合利用力度,加强排水管理,提高利用水平。矿区生产必须充分利用矿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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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取水许可证时,应当优先分配矿井水。对不合理利用矿井水的企业,要督促限期整改。到2025年,矿井水利用率达到68%以上。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十六)推进雨水收集利用。加强雨水在旱作农业、工业生产、城市杂用、生态景观等方面的应用。在城市公园、居住小区、建筑、绿地、道路广场等新建改扩建过程中,支持雨水利用因地制宜合理推广收集利用设施。总结高效雨水收集利用模式,加强雨水收集利用技术创新示范推广。 (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局) 十七、继续推进超采区治理。各地下水超采地区要采取调整产业结构和农业种植结构、节水改造、水旱轮作、水源替代、水转旱等综合措施,大力减少超采量限期完成超采控制目标。化德县要按照《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小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整治管理方案》加快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确保超采区水位控制在双控目标之内到2024年,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商都县、卓资县要尽快制定超采区整治实施方案,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跟踪落实。各旗、县市要坚持定需水、测水,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除凉城县外,全市10个旗县市地下水位均呈下降趋势。相关旗县市要尽快提出遏制地下水下降趋势的管理措施,全面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责任单位:集宁区人民政府、丰镇市人民政府、察右前旗人民政府、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察右后旗人民政府、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卓资县人民政府、兴和县人民政府、商都县人民政府、化德县人民政府;主管单位:市水利局、农牧局;畜牧局) 18.继续巩固察汉努尔流域管理措施。继续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梯水价和超额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巩固流域已完成的“水改旱”治理措施。流域内14座水库继续空水运行。到2025年,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量减少到水利部下达的水量控制目标以内,实现流域地下水抽取与补给平衡。 (责任单位:兴和县人民政府、商都县人民政府、化德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要加强深入开展节水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2025年水源水量管理控制指标》(详见附件),制定相应的节水工作将本地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基本单位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形成各部门联动、各行业重视的工作格局。以及全社会参与,全力推动节水治水工作落实。 (二)完善激励机制。完善节水投融资机制,制定节水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节水专项资金,落实国家节水税收优惠措施,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节水和节水基础设施。

    对推进深度水源节约治水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补偿。引导和鼓励用水产品、用水企事业单位、灌区、高校开展节水领跑者引领行动,发挥节水先进标杆示范引领作用。 (三)完善市场机制。大力推进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等领域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拓宽节水投资渠道整治资金,发展节水服务业。协调有关部门严格监管水效标识市场,规范节水产品生产和流通。加快水权交易市场化进程,认真落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做好水资源税征管,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在城市里。 (四)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继续开展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公民节约用水行为准则》,解读节约用水政策,普及节约用水知识,提高公众对水的认识和认可保护。与“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一起进行各种宣传活动,改善公众参与机制,并鼓励公众有意识地参与节水的行动。节水教育必须进入企业,机构,学校和家庭才能领导整个国家。社会已经形成了珍惜水,节省水和照顾水的良好趋势。 (5)加深节水的教育和培训。依靠科学技术博物馆,文化中心,关键的水库项目和其他平台的作用,为养水教育建立社会实践基础,组织和开展具有当地特征的养水教育实践活动,并指导公众建立节水概念并养成节水习惯。

    为不同类型的水上用户和基层工人组织节水培训和讲座,从事水分保护以提高水管理水平。附件:Ulanqab City的2025水源水量控制指标注意:每个水源的供水量采用内蒙古自治区的“ 14五年计划”的水资源分配的结果,其中Ulanqab Rongze水公司。每年距离朱齐县。复制到:市政党委员会的所有部门。武装警察Ulanqab队支队Ulanqab军事部门。市政人民国会常设委员会办公室,CPPCC办公室,市政监督委员会,市政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官。各种各样的组织。 Jining师范大学,Ulanqab职业学院和Ulanqab医学院。乌兰卡布市政府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6月2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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